首先,要加快构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法律法规体系,“双碳”目标实现与能源绿色转型,要从政策主导走向法律法规主导。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位居世界第一,仍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,而且我国在发展经济、改善民生过程中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,碳排放尚未下行。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,如何转变能源结构、先立后破,实现绿色转型,按时实现碳达峰,并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——可以说,这远超发达国家减排的速度和难度,时间紧、任务重,需要有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。要通过法律的稳定性、持续性和强制性来保障“双碳”目标与能源绿色转型的实现,向社会和产业界传递清晰且明确的未来绿色发展预期,凝聚起更加广泛的共识。要加快“碳中和促进法”“能源绿色转型法”等专门性立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的制定,为相关的政策、规章、条例、规范性文件等提供上位法依据。
其次,要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与发展。实现“双碳”目标和能源绿色转型,必须紧紧依靠一系列颠覆性、变革性能源技术突破作为战略支撑,要高度重视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,在长期总体框架下设定短期、中期、长期的科技发展目标,加大对新能源科技的投入,包括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投入以及制度性的支持,同时要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、交易体系,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。
第三,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。要加快碳市场建设与发展,进一步通过碳配额、碳税,提高化石能源环境成本,让绿色溢价越来越小,助力绿色转型。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,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,让电力价格真正反映市场供需及碳减排成本,充分反映电力稀缺性与绿色性,激励发电侧清洁能源投资和建设,用户侧挖掘灵活性潜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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